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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深入整治农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纪实发布日期:2024-03-21 浏览次数:

  BOB官方网站“现在农村工程建设更加公开透明,项目质量也更好了!”日前,在于都县各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群众纷纷点赞。

  于都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整治农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纳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要内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仅2023年,于都全县共处置农村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针对群众通过“监督一点通”平台反映罗坳镇个别干部违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于都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初步查实该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丁某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伙承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某标段及部分乡镇蔬菜大棚配套工程等问题,并立即对丁某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随后,及时向群众反馈有关情况,获得群众好评。

  该县充分发挥“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全流程做好农村工程类信息收集、公示、受理、督办、反馈等工作,让监督直达群众指尖。依托平台公开清单,按照“一项权、一张图、一个依据”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示公开农村工程项目权力清单10项,上传农村工程类信息3700余条。平台上线以来,共受理并办结农村工程建设领域投诉44件次,满意率达98.8%。

  为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该县畅通渠道回应群众关切,全程跟进群众在“监督一点通”平台投诉问题的受理、转办、办理、答复等环节,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梳理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和办理群众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在平台发布涉农村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6起,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查处王昌令,线月,该县严肃查处了利村乡茶坑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昌令挪用岭下水库建设项目大额资金的问题,最终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案件信息发布后,阅读量高达560余万,形成强大震慑,彰显该县打击违法、惩处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该县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狠抓案件查办督办,及时查纠典型问题,对2021年以来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的31件农村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对6件查办不深不透、处置不够规范精准的线个工作组,通过外查走访、调阅资料和谈话了解等方式,紧盯项目立项、招标投标、项目实施、验收结算等关键环节,对全县43个农村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线个。

  为提高线索处置质效,该县还通过强化核查督办,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核查、跟进、督办机制,将涉及乡镇问题线个片区协作组,用好“室组地”办案模式,实行“周报告、月调度”机制,明确专人跟进负责。同时加大惩治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推动整治的重要抓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2023年,于都县纪委监委督促该县乡村振兴局出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项目和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编印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图,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为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该县坚持将查办案件与问题整改一体推进,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的效果。警示教育明底线,用好用活王昌令案等身边典型案例,摄制《“蝇贪”之害——于都县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强化教育震慑,层层压实责任。去年共下发农村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通报4起,通报曝光15人。

  全面自查促整改,建章立制管长远。该县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紧盯农村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建设实施、验收决算等各环节全面自查,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分别选定整改重点,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已结算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决算。目前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个。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农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向乡镇和行业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工程项目监管机制。(熊涛 丁小于 黄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