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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长宁公安分局大院裙房房顶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发布日期:2024-03-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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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公安分局大院裙房房顶防水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为长宁公安分局大院裙房房顶防水维修工程(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及要求”及清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投标方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2.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出现下列情况:(1)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方务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否则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5.相应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请在投标文件目录中标明具体页码。

  方式:提交报名资料至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购买